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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最低工资标准上涨 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为665元
 
 

 

      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表示,我省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,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仍分为6个档次,最高档次为665元,比去年增加30元,最低档次是500元,比去年增加60元。
 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详细方案为: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,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6个档次,分别调整为665元/月、610元/月、580元/月、560元/月、530元/月、500元/月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6档,分别调整为7.5元/小时、7元/小时、6.5元/小时、6元/小时、5.5元/小时、5元/小时,最低档比去年上调0.5元,最高档较去年上调0.7元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,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,新标准较去年均有所上浮。
  
  小时最低工资,适合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所雇用的、在同一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(包括5小时)、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劳动者。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,选定适合本地区的月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
  
  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,有些省份是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,我省一般是一年调整一次,虽然每年调整幅度不是很大,但调整节奏相对较快。
   
  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为665元
  
  我局发布了长沙地区最低工资标准: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,长沙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65元,四县(市)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。
  
  长沙市还公布了“钟点工”的最低工资标准:长沙市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.5元,比上年增加0.7元;长、望、浏、宁4县(市)为7元,比上年增加0.6元。
  
  我局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,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、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;不包括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井下、有毒、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;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。而且,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强制性规定,企业不能因为人力成本压力大就拒绝执行,此外,这665元必须是货币工资。按规定,只要劳动者出满勤,在试用期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。
  
  如果劳动者在长沙城区工作,从7月份起月工资没达到665元的话,可拨打0731-4428020向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、举报,举报可以匿名。对于检查中发现违规且拒绝整改的,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-20000元的罚款。
  
  目前,长沙市绝大部分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工资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,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单位大多集中在小型餐饮、服务、制造等行业。

(来源:红网20080707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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