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心区参保人员退保流程

 

 

(一)参保人申请退保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:

       1、参保人系农业户口,原在单位参保、现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且单位已为本人办理报停手续,无欠费的;

      2、参保人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(男年满60周岁、女年满55周岁)时缴不足15年的;

      3、参保人在职死亡的。

二)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退保须提交如下资料:

        1、农业户口的须提供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,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、本人申请退保的报告。

        2、缴不满15年的提供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申请退保的报告(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方能申请退保)

        3、在职死亡的,由法定继承人(继承人序位)提供死亡参保人的死亡证明,死亡人户口本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,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人的继承关系证明。

    办理地点:天心区政府北栋一楼政务大厅劳动保障局窗口
    电话:5898122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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